转发市市政公路局拟定的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线井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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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市政公路局拟定的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线井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市市政公路局拟定的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线井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政办发 〔2012〕19 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市政公路局拟定的《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线井管理办法》已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线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道路管线井的管理,保障行人和行
车安全,维护城市基础设施完好,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的
城市排水、再生水、电力、广播电视、通讯、燃气、热力、自来
水、消防、环卫、公安等各类地下管线的管线井的管理。
  第三条 市市政公路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全市城市道路管线井
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道路管线井管理工作考核,负责
市管城市道路管线井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各类城市道路管线井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行业管
线井产权单位做好管线井管理工作。
  区县城市道路管理部门负责区、县管城市道路管线井维护管
理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管线井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道路及相关行业技术规
范要求,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第五条 管线井井盖、井圈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
城市道路路面高程要求,与路面平顺,与井体连接紧密、稳固,
确保行人、车辆通过时无声响、不移位、不损坏。
  管线井应当标明其使用性质或行业标志。
  禁止不同类别的管线井井盖相互混用。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管线井的产权单位负责修复、标明或
更换。
  第六条 管线井建设单位在建设施工中,应当承担在建管线
井设施的管护责任。
  第七条 管线井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由其产权单位负责。
  共同建设的共用管线井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由各产权单位
共同负责。
  城市道路范围内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的管线井,由
该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属于管线井产权单位负
责维护、管理的,由该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协助看管,发现损坏、

井盖丢失等情况,应立即向管线井产权单位报告。
  第八条 各类管线井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本行业管线井
产权单位管线井设施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管线井产权单位应当建立管线井设施管理档案,并将现有或
者新建、改建、废弃管线井设施设置地点、数量等资料按规定期
限报送城市道路管理部门,与城市道路管理部门间实现信息资源
无偿共享。
  废弃管线井的产权单位应当对废弃井进行填埋处理,恢复道
路使用功能。
  第九条 各类管线井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本行业管线井
产权单位管线井巡查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各管线井的产权单位应当对所属管线井实行定期巡查,发现
管线井缺损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并在6小时内予
以修复。
  第十条 各类管线井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维护、管理责
任信息公开制度。
  管线井的维护、管理责任信息公开应当采取网上公开或者设
置公示薄、标志牌等便于公众获知的方式。
  公开的信息应当包括维护、管理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
范围、养护标准、联系电话和上级监督电话等。
  第十一条 管线井的维护、管理责任单位无法确定的,由其
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维护、管理责任单位,或由行业主管部门维护
管理。
  第十二条 管线井的产权单位对地下管线进行维护需要挖掘
城市道路的,在向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提出挖掘城市道路申请的同
时,也应当告知相邻管线的产权单位,了解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
分布情况。
  第十三条 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在道路设施巡查中发现管线井
缺损的,应当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产权单位。各
管线井的产权单位在接到有关通知或举报后,应当在30分钟内到
现场,6小时内修复。
  第十四条 产权单位对所属管线井的日常维护、管理有困难
的,可以委托专业管理机构代为维护、管理。委托双方应当签订
委托维护、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管线井影响道路使用且无法确定维护、管理责任
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主管
部门对管线井的维护、管理单位进行确认;无法确认的,由城市
道路管理部门在管线井现场或公开媒体发布公告,公告期为3个
工作日。经公告后仍无法确认管线井维护管理责任单位的,由城
市道路管理部门按废弃井处置,恢复道路使用功能。
  处置后出现管线井维护、管理单位并实施挖掘维修的,城市
道路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收取道
路挖掘修复费。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管线井井盖。
  产权单位对管线进行检查、养护、维修、施工等作业时,应
按规定在井口周围设置护栏、警示标志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作
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第十七条 进行城市道路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养护维修,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线井进行保护,避免井盖错位、井室损坏和埋
压。
  第十八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偷盗、损毁、破坏管线井井
盖。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制止损害管线井行为和举报管线井缺损
情况的义务。发现管线井缺损的,应当及时向管线井产权单位、
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碎、裂、废、旧井盖设施由其产权单位或行业主
管部门出具证明后交物资回收部门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
自处理或者销售。
  第二十条 市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应当健全城市道路管线井监
督考核制度,对各类管线井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事件、部件问
题处置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一条 管线井产权单位违反管线井管理相关规定的,
由其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 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07

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市政局拟定的
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线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6〕103
号)超过有效期限,已经废止。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2017年3月31日废止。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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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你厅《关于呈报2002年我区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实施方案的
报告》(宁劳社发〔2002〕9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从2002年7月1日起,
按月人均37元的标准,为2001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企业
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同时,要适当控制退休早、基本养老金偏低退休人
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

你区要通过努力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
落实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来源,确保不增加基本养老保险
基金缺口。

请你区按上述意见修改调整方案后抓紧组织实施,将正式文件分别报劳动
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并尽快将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矛盾、主要矛盾的再认识

郭 锐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4级法律硕士 北京 100038)

  【摘 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基于党的十六大报告的要求,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要求,民主法制发展以及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政治文明发展的要求,有必要从理论上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矛盾论,深化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矛盾、主要矛盾的认识。
【关键词】:基本矛盾、主要矛盾。

TO THE OUR COUNTRY STAGE IN ENTRY-LEVEL IN SOCIALISM BASIC SELF-CONTRADICT, MAIN SELF-CONTRADICT KNOW AGAIN
GUO RUI
( Chinese people public security 's university 2004 class law Master Beijing 100038)
Abstract:Under the new history term, according to a request of 16 greatest reports, social basic antinomy request in stage in entry-level in socialism, democracy legal system development and political developments with the request that political setup reform, the request that political civilization developme have the necessity from develop the self-contradict theory in stage in entry-level in perfect socialism theoretically, deep turn to the our country stage in entry-level in socialism basic self-contradict, main self-contradict cognition.
Key words: Basic antinomy, primarily self-contradict

在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基本矛盾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由于没有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只提供了一些认识的原则和方法,而没有作出具体的阐述;毛泽东同志结合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第一次较为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理论,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总的来说,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他在这个问题上是有得也有失的;邓小平同志则在总结社会主义事业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建设中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基本矛盾理论,对科学社会主义作出了重大贡献。提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虽然阶级斗争仍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但它已不是主要矛盾。由于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当前的主要矛盾、基本矛盾,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基、基本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生产之间的矛盾。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矛盾的认识无疑是符合当时中国实际的,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政治文明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我认为现在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矛盾的认识应该有新提法,即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基本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政治需要同落后的生产之间的矛盾。
一、是党的十六大报告的要求
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代表中共中央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呼吁:“同志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列地在党的报告中出现是第一次,反映出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于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全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传统意义上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还应该包括政治文明。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认识显然是与十六大报告以前的形势相适应的,即注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没有提及政治文明,很显然这与现在的实际情况不相符。新的历史条件下注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同时要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即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基本矛盾补充完善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政治需要同落后的生产之间的矛盾。
二、是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要求
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种反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即促进作和阻碍作用。如果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适应生产力和经济基础,则会促进生产力的进步、发展,反之,则会阻碍生产力和经济基础的进步、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也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范畴的关系。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已经跃居世界第六位,成绩的取得大部分来自于经济本身的发展潜力,政治文明对于经济的发展作用表现得很有限,甚至现在成了阻碍生产力、经济基础进步、发展的障碍。所以,为了更好地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势在必行,而且还要处理好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关系。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人类文明系统的各个部分及其发展从来就不是孤立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相适应、相协调,才能真正得到发展。政治文明是人类文明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或影响着其他两个文明乃至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其他两个文明的发展水平。就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关系而言,一方面,政治文明的发展要以物质文明的发展为基础,另一方面,物质文明的发展需要政治文明提供制度支持和政治保障,需要政治文明为其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就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来看,精神文明建设需要政治文明为其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基本的政治方向和必要的政治保障,政治文明的发展则需要精神文明提供思想引导、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因此,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政治文明建设是互相依赖的,如果脱离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去抓政治文明建设,就会使政治文明建设失去基础和依托,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要想真正开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必须在加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并使政治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有序地发展。
三、是民主法制发展以及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邓小平说过没有民主不是社会主义,没有完善的民主也不是社会主义。完善的民主制度主要体现在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二○一○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的保护主义。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维护社会稳定。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充满信心,将坚定不移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推向前进。
政治体制改革要想完成上述任务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基本矛盾认识不全面、不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看、不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方法论是不行得,有必要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基本矛盾补充完善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政治需要同落后的生产之间的矛盾。
四、是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
文明的政治,不能自立于人类政治文明的大道之外,而应当与人类政治发展的总趋势一致起来。倘若没有这样的进程,中国现在不可能是一个“共和国”,而仍然会是一个封建皇权国家。但也正如许多文章所说,“由于长期封建社会的影响”,或者由于“用封建主义反对资本主义”的一些做法,以致封建主义的遗风仍然可谓举目皆是。中国特色的政治文明因子,和有违人类政治文明大潮的蒙昧、野蛮因子,区分起来未必能够一步到位。
  人类有着丰富的政治文明成果。近代以来,世界政治文明从观念和制度层面得到全面的刷新。人类观念的进步和文明理念的传播,在观念层面,民主、平等、自由、人权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得到确立,而特权观念、等级观念、人治观念则在一般意义上成为政治落后腐朽的标志。在制度层面,规范、完善的民主政治制度,与之相应的权力运行机制、监督制约机制被越来越多的民族和国家所采用,而专制、独裁、极权则在全世界任何地方都至少在观念上被否定。
  人类观念的进步和政治文明的发展如此迅猛,以至于不同的政治状态被赋予了不同的褒贬属性。众所周知的是,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等词,无论在哪里都被认为是好的,而专制、独裁、极权、特权等词则如同一种罪名,没有人乐于认领。这是世界政治文明的成果,是世界政治文明在一般观念上走上了近代化道路的一个证明。中国也在这一进程之中。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明确写入中共十六大报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也好,并非与当代世界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全然不同的凭空创造,而是建立在对人类全部政治成果充分吸收的基础之上,继承人类文明的所有优秀成果,才能创造出人类文明的更高形态。就目前状态而言,“初级阶段”的定位,不仅适用于判断中国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水平,也适用于判断中国政治文明的发展水平。这意味着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有着相当长远的路要走。
综上所述,“政治文明”的中国出现,可以理解为在经济和文化迅速发展的态势下,启动政治更新进程已是众望所归。为了人的实现、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开辟一个全新美好前景,为了更好的加强政治文明建设,促进中国经济、政治、文明的全面发展,全面提升中国综合国力的,在对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基本矛盾的认识上很有必要补充、完善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政治需要同落后的生产之间的矛盾。


参考文献:
1、 党的十六大报告原文。
2、《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论述专题摘编》。
3、《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1987年2月-7月)。
4、毛泽东1957年1月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
5、《列宁全集》第33卷。
6、《斯大林选集》上卷。
7、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理论的贡献。
8、十六大报告重点内容摘录。
9、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范畴的现实价值。
10、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日报)。
11、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规律(南方网)。
12、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全文)。
13、从毛泽东的“矛盾动力论”到邓小平的“改革动力论”。
14、张闻天:成就卓越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石仲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