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108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国家经贸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公 告
二OO三年第31号
公布108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国家经贸委批准《石油天然气工程制图标准》等108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现予公布,自2003年8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石油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附件:108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名称及编号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三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108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代替标准号 备注
1 石油天然气工程制图标准 SY/T 0003-2003 SYJ 3-91
2 岩土工程勘察制图标准 SY/T 0051-2003 SY/T 0051-92
3 长距离输油输气管道测量规范 SY/T 0055-2003 SY/T 0055-93
4 天然气脱水设计规范 SY/T 0076-2003 SY/T 0076-93
5 天然气凝液回收设计规范 SY/T 0077-2003 SY/T 0077-93
6 阴级保护管道的电绝缘标准 SY/T 0086-2003 SY/T 0086-95
7 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对接环焊缝全自动超声波检测 SY/T 0327-2003
8 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带(套) SY/T 4054-2003 SY/T 4054-92
9 抽油杆 SY/T 5029-2003 SY/T 5029-1995
10 游梁式抽油机 SY/T 5044-2003 SY/T 5044-2000、SY/T 5050-93、SY/T 5187-1997、SY/T 5212-1997、SY/T 5795-93、SY/T 6190-1996
11 含硫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 SY/T 5087-2003 SY 5087-93
12 测井原始资料质量要求 SY/T 5132-2003 SY/T 5132-1997、SY/T 6448-2000、SY/T 6527-2002 中英文版
13 石油物探测量规范 SY/T 5171-2003 SY/T 5171-1999、SY/T 5927-2000、SY/T 6291-1997、SY/T 5775-2002、SY/T 5828-1999、SY/T 5931-2000 中英文版
14 压裂成套设备 SY/T 5211-2003 SY/T 5211-93、SY/T 5260-91、SY/T 5463-92、SY/T 5493-92、SY/T 5884-93、SY/T 6114-94
15 油气探井地质录取项目及质量基本要求 SY/T 5251-2003 SY/T 5251-91、SY/T 6158-1995
16 陆上二维地震勘探资料采集技术规范 SY/T 5330-2003 SY/T 5330-1995
17 钻头使用基本规则和磨损评定方法 SY/T 5415-2003 SY/T 5415-91、SY/T 6050-94
18 定向井轨道设计与轨迹计算 SY/T 5435-2003 SY/T 5435-2000、SY/T 6090-94 中英文版
19 下灰车 SY/T 5439-2003 SY/T 5439-92
20 垂直地震剖面法勘探技术规程 SY/T 5454-2003 SY/T 5454-1996
21 碎屑岩成岩阶段划分 SY/T 5477-2003 SY/T 5477-92
22 碳酸盐岩成岩阶段划分 SY/T 5478-2003 SY/T 5478-92
23 地震勘探资料解释技术规程 SY/T 5481-2003 SY/T 5481-1996
24 人抬钻地震勘探劳动定额 SY/T 5499-2003 SY/T 5499-1997、SY/T 5541-92
25 陆上三维地震勘探数据处理技术规程 SY/T 5513-2003 SY/T 5513-1996
26 测井工程劳动定额 SY/T 5554-2003 SY/T 5554-92、SY/T 5555-92
27 注水井调剖工艺及效果评价 SY/T 5588-2003 SY/T 5588-93、SY/T 5865-93
28 钻井液净化系统 卧式离心机 SY/T 5612.6-2003
29 钻井完井交接验收规则 SY/T 5678-2003 SY/T 5678-93
30 侧钻井施工作业及完井工艺要求 SY/T 5792-2003 SY/T 5792-93
31 连续气举采油井设计及施工作业 SY/T 5810-2003 SY/T 5810-93
32 砂岩油田开发方案编制技术要求 开发地质油藏工程部分 SY/T 5842-2003 SY/T 5842-93
33 油井堵水效果评价方法 SY/T 5874-2003 SY/T 5874-93
34 配水嘴嘴损曲线图版制作方法 SY/T 5906-2003 SY/T 5906-93
35 天然气管道运行规范 SY/T 5922-2003 SY/T 5922-94、SY/T 6233-2002、SY/T 6149-1995、SY/T 6383-1999
36 钻井井控装置组合配套、安装调试与维护 SY/T 5964-2003 SY/T 5964-94、SY/T 5967-94
37 油气化探试样测定方法 第1部分:酸解烃测定 气相色谱法 SY/T 6009.1-2003 SY/T 6009-94
38 油气化探试样测定方法 第2部分:溶解烃测定 气相色谱法 SY/T 6009.2-2003 SY/T 6009-94
39 油气化探试样测定方法 第3部分:顶空间轻烃测定 气相色谱法 SY/T 6009.3-2003 SY/T 6009-94
40 油气化探试样测定方法 第4部分:热释烃测定 气相色谱法 SY/T 6009.4-2003 SY/T 6009-94
41 油气化探试样测定方法 第5部分:游离烃测定 气相色谱法 SY/T 6009.5-2003 SY/T 6009-94
42 油气化探试样测定方法 第6部分:蚀变碳酸盐(△C)测定 SY/T 6009.6-2003 SY/T 6009-94
43 油气化探试样测定方法 第7部分:热释汞测定 SY/T 6009.7-2003 SY/T 6009-94
44 油气化探试样测定方法 第8部分:稠环芳烃测定 荧光法 SY/T 6009.8-2003 SY/T 6009-94
45 油气化探试样测定方法 第9部分:芳烃及其衍生物总量测定 紫外光谱法 SY/T 6009.9-2003 SY/T 6009-94
46 水平井测井作业技术规范 SY/T 6030-2003 SY/T 6030-94
47 原油长输管道系统能耗测试和计算方法 SY/T 6066-2003 SY/T 6066-94
48 气藏开发设计编制技术要求 SY/T 6106-2003 SY/T 6106-94、SY/T 6224-1996
49 石油修井机使用与维护 SY/T 6117-2003 SY/T 6117-1994
50 钢制管道封堵技术规程 第1部分:塞式、筒式封堵 SY/T 6150.1-2003 SY/T 6150-1995
51 钢制管道封堵技术规程 第2部分:挡板—囊式封堵 SY/T 6150.2-2003 SY/T 6065-94
52 气枪震源使用技术规范 SY/T 6156-2003 SY/T 6156-1995
53 石油天然气工业 油气井套管或油管用钢管 SY/T 6194-2003 SY/T 6194-1996
54 埋地输油管道总传热系数的测定 SY/T 6234-2003 SY/T 6234-1996
55 可控震源使用与维护 SY/T 6246-2003 SY/T 6246-1996
56 山区三维地震勘探资料采集技术规程 SY/T 6247-2003 SY/T 6247-1996
57 物探仪器环境试验及可靠性要求 SY/T 6541-2003
58 岩心粒度分析仪 SY/T 6542-2003
59 欠平衡钻井技术规范 第1部分:设计方法 SY/T 6543.1-2003
60 欠平衡钻井技术规范 第2部分:井口压力控制装置及地面装置配备要求 SY/T 6543.2-2003
61 油井水泥浆性能要求 SY/T 6544-2003
62 氧活化测井作业质量监控规范 SY/T 6545-2003
63 复杂岩性地层测井数据处理解释规范 SY/T 6546-2003
64 注入、产出剖面测井原始资料质量规范 SY/T 6547-2003
65 油矿承荷电缆、电缆连接器使用和维护规范 SY/T 6548-2003
66 复合射孔施工技术规程 SY/T 6549-2003
67 地震勘探数据转储 SY/T 6550-2003
68 欠平衡钻井安全技术规程 SY/T 6551-2003
69 石油工业在用压力容器检验的推荐作法 SY/T 6552-2003
70 管道检验规范 在用管道系统检验、修理、改造和再定级 SY/T 6553-2003
71 在用设备的焊接或热分接程序 SY/T 6554-2003
72 易燃或可燃液体移动罐的清洗 SY/T 6555-2003
73 大型地面常压储罐防火和灭火 SY/T 6556-2003
74 石油工业防火用水喷淋系统应用指南 SY/T 6557-2003
75 海上油气水井抗冰隔水管设计与制造规范 SY/T 6558-2003
76 海上石油设施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SY/T 6560-2003
77 循环注气采油安全规程 SY/T 6561-2003
78 轻烃回收安全规程 SY/T 6562-2003
79 危险化学试剂使用与管理规定 SY/T 6563-2003
80 海上石油作业系物安全规程 SY/T 6564-2003
81 油水井注二氧化碳安全技术要求 SY/T 6565-2003
82 水力压裂安全技术要求 SY/T 6566-2003
83 天然气输送管道系统节能经济运行规范 SY/T 6567-2003
84 油田注水系统经济运行 SY/T 6569-2003
85 油井举升工艺设计编写规范 SY/T 6570-2003
86 酸化用铁离子稳定剂性能评价方法 SY/T 6571-2003
87 防砂用树脂性能评价方法 SY/T 6572-2003
88 最低混相压力细管实验测定法 SY/T 6573-2003
89 油田开发新区产能建设项目后评估技术要求 SY/T 6574-2003
90 提高采收率方法筛选技术规范 SY/T 6575-2003
91 用于提高石油采收率的聚合物评价的推荐作法 SY/T 6576-2003
92 管线钢管运输 第1部分:铁路运输 SY/T 6577.1-2003
93 管线钢管运输 第2部分:内陆及海上船舶运输 SY/T 6577.2-2003
94 输油管道减阻剂减阻效果室内测试方法 SY/T 6578-2003
95 密度测井仪校准方法 SY/T 6579-2003
96 高压油气井测试工艺技术规程 SY/T 6581-2003
97 石油核测井仪刻度 第1部分:总则 SY/T 6582.1-2003 SY/T 5880.1-1997 中英文版
98 石油核测井仪刻度 第2部分:自然伽马测井仪刻度 SY/T 6582.2-2003 SY/T 6255-1996 中英文版
99 石油核测井仪刻度 第3部分:补偿密度/岩性密度测井仪刻度 SY/T 6582.3-2003 SY/T 5129-1996、SY/T 6250-1996 中英文版
100 石油核测井仪刻度 第4部分:补偿中子测井仪刻度 SY/T 6582.4-2003 SY/T 6179-1996、SY/T 6323-1997 中英文版
101 石油天然气探明储量报告编制细则 SY/T 6583-2003
102 车装钻机 SY/T 6584-2003
103 碳纤维复合材料连续抽油杆 SY/T 6585-2003
104 石油钻机现场安装及检验 SY/T 6586-2003 中英文版
105 工业生产过程中安全仪表系统的应用 SY/T 10045-2003
106 船舶靠泊平台作业规范 SY/T 10046-2003
107 海上油(气)田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SY/T 10047-2003
108 腐蚀管道评估的推荐作法 SY/T 10048-2003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土地管理条例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土地管理条例
(2001年3月2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1年6月1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可持
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监督
工作。
第四条 自治县依法实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的登记发证制度。未
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登记发证的,其土地权利不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编制本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依据本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驻乡镇的企事业单位执行所在乡镇的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六条 自治县鼓励单位、个人依法从事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由开发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经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按批
准权限报批。
第七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
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自治县人民政府处
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
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必须向自治县土地行政
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
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坝上乡镇控制在467平方米以内;接坝地区各乡镇控制在340
平方米以内;坝下地区各乡镇控制在270平方米以内;建制镇建城区控制在200平
方米以内。
第九条 中外投资者在自治县占用原有建设用地进行公益事业建设的,可以采
用划拨方式供地。对于建设项目,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土地出让金不低于国家规定
的最低价。
第十条 在自治县境内新增建设用地项目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土地出让金
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生产,挖采丘陵,占用荒地从
事建筑材料生产的,须向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取土后不造
成水土流失、环境污染并能够开垦利用的给予批准。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
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改变土地用途的,由有关业务主
管部门和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有批准权限的机关审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
用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后补办手续。对于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
拆除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十三条 临时使用土地,应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法定程序报
经批准。临时用地3公顷以下的报经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使用土地期限
超过两年的,应当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视为非法用地,由
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以乡(镇)为单位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
本农田实行重点保护。
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进行建设。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坟、建窑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
土等。
第十五条 对违法用地行为,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制止并予以处罚。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
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十六条 受让人在受让土地上进行的各项开发经营活动,应当按国家和省的
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按期建成。
受让人未按批准的期限开发利用土地的,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受让人提
出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征收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5%至20%
的土地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由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收回土地使用
权,但不可抗力除外。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买卖或以其它形式非法出让、转让、出租、
抵押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纠正
或经依法处罚后,补办手续;逾期不办手续的没收其在非法占用、转让的土地上新
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并对双方各处以每亩1000至3000元罚款。不符合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的,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拆除在非法出
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上的建筑物。
第十八条 土地行政主管人员以化整为零,谎报地类等手段弄虚作假报批土地,
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放土地证书,对收取的有关土地费用违法使用或者使
用不当,不及时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对依法应予以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玩忽
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情节轻微的,对主要负责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